
新湖南客戶端1月5日訊(通訊員 周濤)1月5日,東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查處一起男子無證駕駛且“隔夜酒駕”無牌摩托車的交通違法行為。
當日早上7時許,大隊民警在東安縣工業大道路段對一輛二輪摩托車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該摩托車不但未懸掛號牌,且駕駛人唐某某支支吾吾半天拿不出駕駛證,民警湊近一看,民警立即將其攔停進行檢查,發現駕駛員唐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且身上帶有明顯酒氣。隨后,經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顯示79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面對檢測結果,唐某某很是驚訝:“我是昨天晚上喝的酒啊,現在什么感覺都沒有,怎么還會酒駕?”“您這叫‘隔夜酒’,如果昨晚喝酒了,過了一晚您睡醒了并不一定等于酒醒了?!泵窬忉尩?。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規定,民警依法對唐某某無證駕駛無牌機動車、飲酒駕駛的交通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700元的處罰。
東安交警溫馨提醒:歲末年初,外地務工人員逐漸返回家中,夜晚聚會增多,推杯換盞在所難免。飲酒后酒精在人體內代謝的速度根據每個人的體質和酒精攝入量不同都有所差別,如駕駛員當天夜里或凌晨大量飲酒,第二天開車時仍可能屬于“酒駕”,甚至達到“醉駕”標準。
責編:何璐
一審:何璐
二審:王坤
三審:張明
來源:東安縣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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